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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邺区司法局发挥“四个作用”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2008-12-17 16:01:40 来源:

    建邺区司法局在普法工作中充分发挥“四个作用”,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一是发挥普法阵地在法制宣传教育中的作用。在全区(村、社区)普遍建立了法制宣传栏、法制宣传板报,并定期更换内容,做到内容常新。在有条件的村、社区建立了法律图书角;在区行政服务大厅设立法律援助站,义务接待涉法涉诉群众的法律咨询,为困难群众提供无偿法律服务。另外,利用各社区的电子显示屏每天播放法制标语,让群众受到潜移默化的法制教育。

    二是发挥网络在法制宣教育中的作用。在区政府网站上借法治建邺专栏为平台,以传播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营造法治氛围、推进依法治区为宗旨,成为全区司法行政和普法教育的重要窗口。

    三是发挥法律专业人才在法制宣传教育中的作用。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一村(社区)一律师”活动,即为每个村或社区,配备一名律师担任法律顾问。律师每月两次深入村、社区,通过开义务咨询、法律服务,广泛开展普法教育,深受社区居民群众的欢迎。

    四是发挥媒体在法制宣传教育中的作用。依托现在快报为平台发布消息,由快报记者和律师每周六或周日深入各个社区根据群众的不同需求定期举行周末法制大讲堂。现场为社区居民讲解和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所涉及到的有关法律问题同时刊载在现在快报上,让社会大众很直观地一看就懂,收到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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