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溧水法院妥善化解一批群体性劳动争议纠纷
2008-11-11 14:36:01 来源:
溧水法院妥善化解一批群体性劳动争议纠纷
今年以来,溧水法院受理了多起涉及南京小洋人生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劳动争议纠纷案件。由于纠纷涉及人数众多,诉讼总标的较高,有较大的社会影响,溧水法院对此高度重视,从维护稳定、促进发展的高度出发,积极采取措施,终于将该批群体性劳动纠纷成功化解。
一是高度敏感,提前介入。在受理数起均以南京小洋人公司为被告的劳动纠纷之后,承办法官积极和仲裁部门联系,向当事人了解情况,与被告公司核实,得知这是一起涉及30余人的群体性劳动纠纷后,该院行政庭专门对此案进行了研究和讨论,决定在仲裁阶段提前介入,积极协助仲裁调解。
二是区分情况,先易后难。行政庭承办法官经调查了解到,该公司电子考勤设备曾在一定期间内发生故障,导致考勤记录丢失,诉讼中无法举证。为防止少部分员工“浑水摸鱼”,依法维护当事人切身权益,承办法官在诉讼通过调查核实、及时调解,先行解决了部分争议小、标的少的纠纷。
三是多管齐下,多措并举。针对矛盾深、标的大的个案,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联合工会、社区等组织进行调解,并通过已调解结案的当事人和其亲友对其进行劝说,终于使绝大多数劳动者最终与企业和解,并顺利获得了补偿,圆满解决了绝大多数劳动争议纠纷。对于其中5起上诉案件,积极配合上级法院做好调解工作,深入化解劳资矛盾,最终使案件得到调解。
四是司法建议,延伸效果。根据审判中发现的用人企业存在的用工制度不完善、与新劳动法相冲突的现象,及时提出司法建议,责令改善,既保护了劳动者的权利,又有利于企业发展,实现了审判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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