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公告栏 信息动态 文件规范 调研之窗 经验交流 领导论述 法治传真 法制讲座 法制案例 税务广角 留言簿
溧水法院提出青少年盗窃犯罪增幅较大应引起重视
2008-11-11 14:42:00 来源:
溧水法院提出青少年盗窃犯罪增幅较大应引起重视

截至9月底,我院已判决生效的盗窃案件被告人为120人,其中16至25周岁的被告人为87人,与去年同期相比上升了97.7%。青少年盗窃犯罪案件大幅增加,应当引起重视。
这些青少年盗窃案件主要呈现出如下特点:一是犯罪低龄化。判决生效的未成年被告人为27人,比去年同期增长了8倍,占盗窃案件中被判决人数的22.5%;二是犯罪共同化。青少年参与的共同盗窃犯罪有22起,比去年同期增长69.2%;涉及青少年人数为55人,是去年的189.7%;三是判决生效的青少年被告人中农村户籍占多数,但城镇人员比重增大。判决生效的87名青少年被告人中,农村户籍为69名,占79.3%,城镇户籍为18名,较去年同期增加了2倍;四是文化程度普遍不高,以初中以下为主。87名青少年被告人中,初中及以下文化程度为71人,占总人数的81.6%。
经调查分析,青少年盗窃案件呈现上述特点的主要原因是:
第一,从青少年自身因素来看,一些青少年是非观念淡薄、具有盲从性、冲动性,对自己的行为后果缺乏正确认识,意识不到自己的行为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第二,从社会因素来看,随着人口增加和外来劳动力的涌入,城镇就业压力增大,一些青少年难以找到合适的工作岗位,缺乏谋生的技能和机会,因此容易受不良社会风气的影响,采取盗窃等违法犯罪手段来追求物质享受。
第三,从家庭因素来看,一些家庭的父母或忙于工作,对子女生活的关心不够,或对子女过于娇惯,过分呵护,忽视了子女道德和心理的健康发展。
第四,从犯罪方式来看,盗窃罪与抢劫、抢夺等犯罪行为相比,暴力性小,隐蔽性高,容易得逞;采取共同盗窃的方式,更提高了犯罪的成功率。
针对以上特点和原因,该院提出如下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盗窃犯罪的对策建议:
一是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特别是发展农村职业教育。大部分无法升读高中的农村青少年通过职业教育,掌握一项劳动技能后,能够有效提高其社会生存能力,既满足了企业发展的需求,又减少了社会的不安定因素。
二是要加强对城乡“留守少年”的关注、关心。建议农村中外出打工的父母应尽可能多地回家看望孩子,加强与子女感情的交流,共青团、村委会、居委会等可组织成立学生学习小组,召集村里的“留守少年”参加,相互间进行生活帮助及感情交流,使他们能够更好地融入集体。
三是加强对中小学生和教师的法制培训教育。通过走出去(旁听审判、听取少年犯的反思)、请进来(开法制讲座、模拟法庭)等法制学习方式,增强学生法制意识。教育学生当自己遭遇不法侵害时,要及时向家长、教师汇报,增强自我防卫能力和自我保护意识。最好能在学校有针对性的建立心理咨询室,设心理辅导教师,使学生的心理问题能得到及时的发现与矫治。
四是要进一步整治学校周边环境。严格管理全市网吧和电子游戏室经营场所,取缔危害青少年身心健康的“黑网吧”;推广一批内容健康的网站,净化青少年网上空间;在学校附近设治安值勤室或报警点,加强校园周边的巡逻;在审理青少年犯罪案件时充分利用庭审教育,促使从思想上深刻地认罪服法,同时开展定期回访,多方配合,改进帮教办法,巩固审判成果。
(研究室提供)


声明:
  本网站为公益性网站,刊载内容以共享和研究为目的,不存在任何商业考虑,刊登的对象如有异议,请于我们联系。谢谢您的支持与理解!

该信息被阅读了次. [好友推荐]  []  [打印页面]  [关闭窗口]

相关信息

溧水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 主办
任何意见或建议请联络: ls@yfzs.gov.cn
技术支持: 驾驶员考试网
Copyright © 2002-2004 YFZS.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