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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钱庄”涉讼案值得警惕
2008-12-10 16:01:40 来源:
   对于以担保公司或个人名义高息出借资金给企业或个人的出借方俗称“地下钱庄”。受金融风暴的影响,“地下钱庄”涉诉案件呈上升趋势。近日,区法院立案受理数起拖欠“地下钱庄”借款纠纷案件,多数借款人因投资生产经营项目或证券业未获预期收益致使不能按期还款。此类案件有如下特点:
    一、诉讼标的较大,借款用途各异。案件标的从几十万、数百万至上千万,借款用途包括购车、购房、投资股票证券、油价下跌前囤积汽油和柴油、购买机器设备等。
    二、借款手续齐全、形式合法。借款一般都有书面(格式)借款合同和抵押合同,原告并能提供被告的身份证、实际居住地址、通讯联系方式,甚至还能提供被告的房产证复印件、银行帐号和银行卡卡号。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只有本金数额,无利息约定。据了解,“地下钱庄”出借资金的月息高达5%至10%,为规避法律,通常在借款时提前扣除利息,合同中借款金额包括了本金和利息。
    三、为收回借款双管齐下。据了解,“地下钱庄”为收回逾期借款一般从两方面入手:一是雇佣人员尾随、盯梢、威吓借款人;二是对其能力无法达到的如查封房产、冻结银行存款等事项,则通过向法院申请诉前保全、起诉立案等方式来实现。
    审理“地下钱庄”涉讼案件较为复杂。“地下钱庄”往往以合法的形式掩盖非法的内容,其非法部分的事实难以查明;我国部分省市对于以自有资金成立的融资公司予以合法化,对于界定“地下钱庄”是否合法的政策法律界限尚不明确。黑恶势力常常参与到催收借款的活动中,极易引发治安纠纷和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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