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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2008-09-25 17:15:16 来源:
曾经有过这样一个调查,调查的内容是“中学生如何遵守交通法规”,调查的对象是70名中学生。调查结果显示,只用2人按照交通法规,从斑马线过街;51人不走斑马线;还有17人选择了闯红灯。
简单的调查,却产生了如此令人吃惊的数据:不遵纪守法的中学生人数占到调查总人数的97%!有人说,不遵守交通法规,并不会产生什么严重的后果,所以,即使上述数据偏高,也没有什么大不了的。
事实果真如此吗?
诚然,不遵守交通规则,属于一种轻微的违法行为,确实不会对社会造成严重的危害。但是,正如古人所说,“一屋不扫,何以扫天下”, 当代中学生,如果连“红灯停、绿灯行”这样简单的交通法规都不能遵守,那么,又怎么能够希望他们会自觉遵守其他的法律法规呢?如果不能够从小事做起,严格要求自己,不断提高自身修养,又怎么能够奢望他们明日会成为祖国的栋梁呢?“不积跬步,无以致千里;不积小流,无以成江海。”所以,由此调查揭示的“中学生法制观念淡薄”的问题,应当引起我们足够的重视。
当然,思想上的重视,还远远不够。“知易行难”。更重要的是,无论是中学生本人,还是家长、学校和老师,乃至整个社会,都应该采取切实的行动。那么,“切实的行动”是什么呢?
作为中学生,应始终牢记“勿以善小而不为,无以恶小而为之”的至理名言,从自己做起,从小事做起,认真学习法律知识,实践法律规定,将自己培养成为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作为家长,言传不如身教,应以身作则,为孩子树立良好的榜样,培养他们正确的是非观念和法律意识。作为学校和老师,应改进教育方法,使学生能够自觉地学习法律知识,并将这些知识实实在在地作为日常行为规范的指导。此外,整个社会,也有义务,构建“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社会环境,使中学生切实感受到遵纪守法的益处和违法乱纪的后果。只有当上述各有关方面,都积极行动起来,建设“法治社会”,才能落到实处,不致成为空中楼阁。
“依法治国”,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2006年,胡锦涛书记总结了“八荣八耻”,明确要求全社会,“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我们中学生以此要求作为行动的指南,学法守法,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为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贡献自己的绵薄之力。
(溧水县第一初级中学初二(13)班 张高翔 指导老师:杨闻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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