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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强化司法行政职能作用,积极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 | ||
| 李 丽 金信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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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司法行政职能作用 积极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 李 丽 金信寿 切实关心和维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营造青少年健康成长的良好社会环境,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五大提出的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治国方略的需要。它既是各级党政领导的重要职责,更是全社会的任务。司法行政机关的法制宣传、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安置帮教等职能作用和职责的充分发挥、积极履行,对提高青少年法制意识、切实维护其合法权益、增强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有着积极作用。本文就司法行政工作在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中的作用谈些粗浅看法。 一、司法行政部门是培养“四有”接班人的重要组成部门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社会各方面及家庭同心协力促进他们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事业接班人,这是中华民族的战略任务。在这一系统工程中, 司法行政机关占据特殊地位,起着特殊作用。 一方面,司法行政机关担负着对整个社会和公民(当然包括青少年)、组织进行法制宣传、法律服务、实施法律援助、安置帮教和人民调解等多项职能,这些职能既是国家赋予司法行政机关的权利,同时又是司法行政机关承担的义务。这种权利和义务是通过法律授权赋予的,有国家强制力作保证。因此,它对增强青少年法制观念、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另一方面,通过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开展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司法行政机关职能作用会得到进一步发挥,司法行政工作影响也会进一步扩大,业务领域得以拓展,形象得到改善,队伍得到锻炼,干警素质得以提高。所以,对青少年的教育与司法行政本身职能的履行有着相互促进、相得益彰的关系。几年的实践也充分说明了这一点。我市司法行政部门在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开展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如大厂区葛塘镇法律服务所、白下区司法局、南京市公证处分别荣获国家司法部、共青团中央和江苏省的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光荣称号。 二、司法行政在关心下一代工作中的作为和成效 司法行政部门从履行自身职责、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从培养跨世纪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接班人的高度,把关心下一代工作摆上重要位置,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依据在关心下一代工作中承担的责任,充分发挥法制宣传、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安置帮教、人民调解等各项职能和自身优势;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协调工作,发挥整体功能,加大工作力度,增强了工作有效性,逐步拓展了对青少年教育和保护的覆盖面,增强了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推动了关心下一代工作卓有成效地开展。 一是拓展了“预防”的工作内容。结合工作实际,积极开展了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工作,以社区为依托,动员社会力量,充分发挥各有关部门、街道社区、基层组织的作用,认真抓好青少年法制教育,在街道建立“青少年维权岗”,努力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认真抓好失足青少年的帮教工作,相继成立区、街、居三级帮教组织网络,对“问题青少年”和回归的刑释解教青少年采取多形式、多层次、多渠道、责任制落实、深入细致、措施得力的帮助教育;发挥驻区法学院的作用,开展“法律进万家”活动,义务承担“问题青少年”的家教工作。所有这些工作的开展既没有脱离司法行政部门的职责,又拓展了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内容。 二是提高了青少年的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根据近年来违法犯罪低龄化态势,在履行法制宣传职责时,始终把青少年作为法制宣传的重点对象,坚持正面教育原则,常抓不懈。注意四抓,即:一抓主体。利用学校主渠道开设法制课,抓在校学生法制教育。成立了学校法制教育工作协调小组;组织编写了中小学生系列《法制教育读本》。二抓时机。利用学生假期、集中“严打”和专项治理的机会以及法律法规颁布、实施日进行有针对性地法制教育。三抓结合。将青少年的法制教育与社会、学校、家庭教育相结合,与法制实践相结合,与丰富多采的活动相结合。四抓特殊。对“问题青少年”和刑释解教青少年进行有针对性的法制教育。 建立帮教联络站,组织人员与帮教对象签订“结对帮教协议书”;建立辖区少年犯跟踪档案,定时了解情况,巩固教育成效,使他们不致重新犯罪。通过几年的努力,在校学生犯罪率和重新犯罪率大大下降,白下区和鼓楼区自1996年起,已连续多年保持在校学生犯罪率为零。 三是有力维护了家庭和社会稳定。全市司法行政部门积极做好涉及青少年的民事纠纷调解和安置帮教工作。全市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调处家庭纠纷9223件,涉及婚姻、继承、扶养、赡养等各方面,调处成功率达96.53%。有效遏制了家庭暴力事件和家庭解体危机事件的发生,为青少年生活、学习、成长创造了安定的家庭环境。 加大了安置帮教工作力度。对“问题青少年”和刑释解教青少年从关心其生活入手,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充分动员社会力量,合理配置帮教资源,通过建立“特教中心”、推广“三连环”帮教等措施,做到不脱管、不漏管。有力地促进了家庭和社会稳定。 四是化解了部分社会矛盾,减缓了政府压力。全市公证机关通过加强宣传、设立告知义务、加强专项审查和协调工作、加大维权工作力度等措施,今年据不完全统计,共受理涉及青少年合法权益的公证事项1000余件,其中为未成年人提供抚养、继承公证援助41件,通过减免公证办证费用,切实保护了青少年的合法权益。 全系统今年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981件。涉及青少年的案件138件,其中,刑事案件112件。通过提供法律援助,为未成年人节省诉讼费用313600元。我市律师在为未成年人争取抚养费和被侵权赔偿费等方面发挥了不可忽视和不可替代的作用。所有这些,不仅缓解了政府压力,也促进了关心下一代工作的开展。 三、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及其建议 在具体实践中,由于以下问题的存在和困扰,影响了工作的深入开展和成效取得: 一是学校法制教育面临“减负”冲击,法制教育进课堂工作困难重重。在教育体制的改革和一片“减负”声中,学校法制教育也成了“减负”对象,不能进入课堂。多年以来,学校政治课、思想品德课中,法制教育的内容和含量不但明显缺乏,而且不太符合学生成长的规律。今年新年前后,浙江金华等地分别发生了学生杀害家长、同学等恶性案件,《人民日报》发表了“全社会都来关心支持教育事业”的评论员文章,江泽民同志也发表了要加强思想教育的重要谈话。但如何落实这一重要指示,怎样解决加强思想教育与“减负”的矛盾等问题,目前仍然是个有待于深入研究和探讨的课题。 党的十五大确立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战略目标。这一目标的实现,有赖于全体公民法律素质的提高和法治观念的增强。抓好广大青少年学生的法制教育,是关系到科教兴国战略、依法治国方略顺利实施的重大问题,是关系到培养什么样接班人的重大问题。在校学生是青少年的主流,学校是培养人才的重要园地,是青少年法制教育的主阵地。学校理所当然地应当承担对青少年学生进行法制教育、提高他们法律素质的任务。 建议从国家教委开始,科学设置学校课程,统一编制适合青少年特色的法制教育课本,让法制教育内容正式进入课堂。市教委可以先行试点开设法制教育活动课,实施情景教学,与司法及有关行政部门共同探讨教学内容和设计活动方案,变枯燥的条文讲解为有趣的活动、游戏。通过聘请法制副校长、法制教员和辅导员,协助学校加强法制教育,共同探索在“减负”大形势下,学校法制教育的新形式。 二是青少年法律援助和安置帮教工作受到市场经济的冲击,举步维艰。法律援助是使青少年等社会弱势群体获得法律帮助和救济的一种法定手段,是司法行政的职能之一,也是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的重要措施之一。但落实青少年的法律援助必须有足够的资金支持。从全市情况看,法律援助资金情况不容乐观。如果援助资金得不到保证,因父母下岗、家庭变异、生活无着青少年的合法权益就得不到依法维护,保障社会弱势群体合法权益就成为空谈,这样势必影响社会稳定,影响社会主义法律的权威性以及人民政府的爱民形象,更影响依法治国方略的贯彻实施。 安置帮教也是如此。安置帮教作为司法行政的一项基本职能,是维护社会稳定的一项重要工作。它通过对刑释解教青少年的帮助教育和对其生产、生活、劳动、就业的安排,体现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但“安置”作为计划经济下行政命令的产物,与市场经济的自发调节性要求相互对立、拒不相容。加之刑释解教青少年的文化结构和技术素质与用工单位需求相去甚远,以及社会和用工单位对刑释解教青少年另眼看待,使得安置工作举步维艰。 为此我们建议:1、各级财政应拨付一定经费,用于对特殊青少年群体合法权益的保障。同时,公检法、司法行政、教育等部门应给予大力支持。2、建议市有关部门特别是劳动、就业管理部门,加大对刑释解教青少年的培训力度,使其掌握一技之长,尽快适应市场需要。3、建议市政府尽快建立较为完善的社会保障机制和平等的不歧视用工制度,激活市场用工,为落实“安置”工作扫除障碍。 三是认识上的不足,导致工作发展上的不平衡。加强对青少年的思想教育是关工委工作的应有之义。所以,要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关工委有重要的作用。但关心下一代工作是由一些老同志开始倡导的,虽然从这个组织成立的第一天起就得到各级党组织的关心支持,但从宏观上看,由于仍有些单位和部门的现职领导对此项工作认识不一,因而在组织领导、人员保证、制度建设和经费投入、工作开展等方面仍存在很大差异,总体上发展不平衡,未形成良好的运行机制。 一位领导同志指出:“希望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领导同志要高度重视教育和青少年学生的思想工作,坚持经济建设为中心不能动摇,同时切实抓好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否则,经济建设最终也搞不上去。”他还指出:“只有加强综合管理,多管齐下,形成一种有利于青少年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的社会环境,年轻一代才能茁壮成长起来。”领导同志的讲话,也为关心下一代工作指明了方向。 建议市关工委今后一要加强思想宣传、发动工作。通过开辟多种阵地,抓住各种机会,运用多种手段,进行多形式、多方位、多层次的思想再发动工作,努力建立党委领导、政府支持、各主管部门分工负责、离退休老同志积极参与的工作机制,改变关心下一代工作现职领导不够关心,仅由老同志唱独脚戏的局面,使得这项利在当代、功在千秋的工作,真正成为全社会的责任。二要加强制度、规章建设,保证工作在各个部门的落实。通过建章立制,协调各个相关部门的力量,充分发挥社会各相关部门的职能优势,拓展为青少年服务的领域,借助老同志余热,共同做好关心下一代工作。三要坚持工作重心不动摇。关心下一代工作应以全面优化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从青少年思想教育工作中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入手,坚持造就“四有”人才为中心来开展工作。从而保证青少年健康成长,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笔者认为,关心下一代健康成长,保护青少年合法权益,是一项涉及全社会各部门的综合性工作,也是一项需要长期坚持的基础性工作,任重道远,司法行政在这方面的发展空间很大。相信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在相关部门的密切配合下,关心下一代工作将取得新的更大成绩。 此文仅为一家之言。不到之处,欢迎大家批评指正。 2000年6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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